航標的分類
按照設置地點分類,航標分為內河航標與海區航標。內河航標是設在江、河、湖泊、水庫航道上的助航標志,用以標示內河航道的方向、界限和礙航物,為船舶航行指示安全航道。海區航標建立在沿海和河口地段,引導船舶沿海航行及進出港口航行。
1?內河航標
內河航標的主要作用是準確標出江河航道的方向、界限、水深和水中障礙物,預告洪汛,指揮狹窄和急轉彎水道的水上交通,引導船舶安全航行。
內河航標一般分為三等。在航運發達的航道上設置一等航標,由岸標和浮標交互組成,夜間全部發光,保證船舶晝夜都能從一個航標看到次一個航標。在航運較為發達的河段上設置二等航標,密度較一等的稀,夜間只有主航道上的航標發光,亮度也較弱。在航運不太發達的河段上設置三等航標,密度稀,夜間不發光,船舶只能利用航標和天然物在白天航行。
內河航標的種類很多,各國不盡相同。我國目前分為三類,即航行標志、信號標志和專用標志,共計19種。
(1)航行標志,用于標示內河安全航道的方向和位置等,有過河標、接岸標、導標、過河導標、首尾導標、橋涵標6種。
(2)信號標志,用于標示航道深度、架空電線和水底管線位置,預告風訊,指揮彎曲狹窄航道的水上交通,有水深信號桿、通行信號桿、鳴笛標、界限標、電纜標、橫流浮標、風訊信號桿等7種。
(3)專用標志,用于指示內河中有礙航行安全的障礙物,有三角浮標、浮鼓、棒形浮標、燈船、左右通航浮標、泛濫標等6種。
我國確定江河左、右岸的原則是:面向江河下游,左手一側的河岸為左岸,反之為右岸^左岸的航標,標頂漆白色,標桿漆黑白相間的橫紋,夜間發白光或綠光;右岸航標,標頂漆紅色,標桿漆紅白相間的橫紋,夜間發紅光。
當船舶由下游駛向上游時,左舷(即河流右岸)應是紅浮標,右舷應是白浮標。見到接岸標,船舶應貼近該岸航行;遇過河標,則應轉向另一岸航行;在狹窄航道航行時,信號臺發出準許通行的信號才能通過;淺水航道處的信號桿標示了該處最淺水深為3.6m,若船舶吃水超過此數值,則應停駛,采取減載措施,減少船舶吃水深度,然后通過。
我國內河航標的詳細管理辦法及技術規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內河航標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2號)、《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范》(FJ287—2005)等規范和標準。
2.海區航標
海區航標是指在海上的某些島嶼、沿岸及港內重要地點所設的航標。航標白天以形狀、顏色,夜間以燈光顏色、時間長短、次數來區別各自的作用。海區航標分為視覺航標、音響航標、無線電航標三種。
(1)視覺航標,是白天以形狀、顏色和外形,夜間以燈光顏色、發光時間間隔、次數、射程及高度來顯示,使駕駛人員通過直接觀測迅速辨明水域、確定船位、安全航行,使用最多最方便的航標。常見的視覺航標有燈塔、燈粧、立標、浮標、燈船和各種導標。
①燈塔,海上航行的重要航標,設在港口附近和海上某些島嶼的高處。大的燈塔夜間能照射20~30nmile,小的能照射5~6nmile。
②燈船,設于不能設置燈塔而又很重要的航道進出口附近(如上海長江口)。燈船涂有紅白兩色,燈光射程一般為l0nmile。
③浮標,用描碇泊于水中的航標,設在港口附近及進出港航道上,用于表示航道、淺灘和障礙物等,發光的稱燈浮標。浮標又分方位標志、側面標志、中線標志、專用標志等。
(2)音響航標,是能發出規定響聲的助航標志。它可在霧、雪等能見度不良的天氣中向附近船舶表示有礙航物或危險,包括霧號、霧笛、霧鐘、霧鑼、霧哨、霧炮等,通常指霧號(即下霧時按照規定的識別特征發出的音響信號),一般聽程僅為幾海里。根據工作原理霧號又分為氣霧號、電霧號與霧情探測器。氣霧號用壓縮空氣驅動發聲,電霧號以電能驅動發聲,霧情探測器能自動測量能見度和開啟電霧號。
(3)無線電航標,是利用無線電波的傳播特性向船舶提供定位導航信息的助航設施,包括無線電指向標、無線電導航臺、雷達應答標、雷達指向標和雷達反射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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